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
请销假手续在线上办理,未批准提前离岗,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请假、销假,应事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获得批准的按照请假对待,未获批的按旷工处理。处级干部因公或因私请假,按照学校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哺乳假、探亲假、工伤假、旷工等详细规定参见 《西北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