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年度招聘辅导员
考查推荐方案
为更好地开展2023年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查推荐工作,学院将根据“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要求,本着“坚持条件,择优录用,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考查推荐,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业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作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4.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资格要求
1.须为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2.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学习成绩优异,最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8月31日之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应聘者须担任以下主要学生干部至少1项且满1年:
(1)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
(2)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
(3)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书或年级负责人;
(4)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
(5)曾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5.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查推荐程序
1.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招聘辅导员考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包含不少于三名其他单位的专家在内的综合考查小组,具体负责应聘者的笔试、面试工作。
2.符合上述应聘条件的学生可以在4月23日前在西北大学招聘官网报名。
3.根据学校反馈的通过初审的名单,考查小组将在4月26日-28日逐一通知应聘人员到学院参与复审和综合考查。应聘者来学院参与考查时应携带辅导员岗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供学院进行核验。
4.综合考查采用百分制,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岗位适应度、心理健康测试等全面综合考查。考查方式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不计入考查成绩。
5.综合考查的时间为5月5日全天(详见附件一)。应聘者因个人原因错过或未参加考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学院不再另行安排考查。
6.学院考查小组将根据综合考查结果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在学院官网公布进入学校考试环节的推荐人选。
7.学院将于5月12日17:00前将单位考查结果和拟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岗位聘用办公室。
附件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年度招聘辅导员工作笔试面试具体实施方案.doc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