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批报备

会议审批报备表


一、审批范围

1. 拟邀请上级领导(副厅及以上)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

2. 除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大型就业招聘会外,其他会议原则上不能在户外摆放桁架,确需摆放的一事一申请。

二、审批程序

1. 各院(系)、研究机构主办的逢十周年庆典提前3个月报党(校)办审核,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举办;

2. 各院(系)、研究机构承办的学术会议,根据会议主题提前1周报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或规划与学科处等职能处室审核,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举办;

3. 职能处室承办的上级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会议须经校领导审批同意。

三、注意事项

1. 拟邀请上级领导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在提交职能处室审核的同时,还应向党(校)办报备;

2. 在校内举办的200人以上,有上级领导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各单位内部会议除外),提前2天向保卫部、后勤集团报备;

3. 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按照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4. 有国(境)外人士参加的涉外会议按照学校既有规定审批、备案(详见西北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 点击此处查看

特别强调未经审批私自在户外摆放桁架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